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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7-23 17:06:11 编辑 浏览量;次
各位同学:
为了便于下学期开学初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实现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有效帮助学生健康成人成才,现就我院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需要办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生)认定的在校学生。
二、认定依据
参照《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点)》(附件1)。
三、认定时间安排
1、2010级、2011级、2012级
学生于暑假期间按要求完成《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的填写并盖章。
表格必须
双面打印
(建议下载表格双面打印后
手写
填写)。
2、下学期开学初完成全院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认定,并报校学生处助学解困中心审核。
四、
其他说明
1、科学、准确地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是做好各项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
未经学校认定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能享受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
2、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以及申请助学贷款、助学金、学费减免、各类补助、勤工助学岗位等工作。
3、有关交《调查表》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在开学初由学区或学院另行通知。
法政学院学生科
2013年7月23日
附件:
附件1.
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点)
附件2.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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